第二十七条

有效

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将宣传献血意义、普及献血科学知识纳入相关教育教学活动,将培养学生献血公益意识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