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献血条例/第三章 献血宣传与动员第二十六条有效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行业组织等应当发挥专业优势,普及献血及用血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教育,宣传献血法律法规和本市献血政策。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