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献血条例/第三章 献血宣传与动员第二十八条有效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应当通过专题专栏、公益广告、科普节目等方式开展献血公益宣传,宣传献血意义、普及献血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事迹、典型人物。市、区所属媒体应当在本市无偿献血宣传月、世界献血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献血公益宣传。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