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血站应当向献血者颁发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为献血者购买保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献血者误餐、交通等适当补贴,向献血者发放献血纪念品。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