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四章 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在户外广告经营中,禁止任何形式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6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