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废止

在商业大楼和其他高层建筑物、临街门店发布临时性商业广告的,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按批准的内容、规格、形式制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悬挂。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