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四章 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公共广告栏设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设置和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6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