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四章 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已废止户外广告必须按登记的广告内容、地点、形式、规格、时间发布。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6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