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公园的环境卫生管理应当达到下列标准或者要求:

(一)卫生设施配备齐全,设置合理;

(二)园区垃圾日产日清,全天保洁;

(三)保持水体清洁,符合观赏标准;

(四)服务设施干净整洁,功能正常;

(五)保持公共厕所清洁卫生;

(六)其他规定标准或者要求。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