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园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三条有效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出入口周围五十米范围内禁止设置商业服务设施和摊点。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