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七章 区域科技创新第七十七条有效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可以依托区域创新平台,构建利益分享机制,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自由流动,推动科学仪器设备、科技基础设施、科学工程和科技信息资源等开放共享,提高科技成果区域转化效率。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