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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七章 区域科技创新

第七十八条

有效

国家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区域科技创新模式,尊重区域科技创新集聚规律,因地制宜选择具有区域特色的科技创新发展路径。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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