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七章 区域科技创新第七十六条有效国家建立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和协同互助机制,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跨区域创新合作,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七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