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六章 设施设备维护第三十二条有效城市公共供水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由城市公共供水单位负责。自建供水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由产权人、使用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