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第二十三条有效国有旅游资源开发经营可以实行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实现市场化、专业化运营。出让国有旅游资源经营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依法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