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二十条有效城镇各类建设项目附属的绿化工程竣工后,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并接受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