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四章 民办学校的财产和财务管理第三十条有效民办学校接受的捐赠应当纳入积累资金管理,只能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不得在账外支出。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6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