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三章 民办学校的教学和管理第十三条有效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决策机构和监督管理制度。民办学校应当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6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