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不落实本条例规定的奖励、假期、优待政策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举报;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和工会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督促落实、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6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