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促进女性公平就业,防止就业性别歧视,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女性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