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政务服务评价体系,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