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条例/第二章 政务服务运行/第二节 政务服务平台第十六条有效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行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归口办理、分级负责、限时办结工作机制,提供政务服务咨询、建议、求助、投诉、举报等服务。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