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政务服务大厅应当合理设置咨询服务、窗口服务、集中审批、政务公开、自助服务、休息等候、代办帮办、纠纷调解等功能分区和便民服务设施。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