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计量管理条例/第二章 计量单位第七条有效进出口商品,出版古籍、文学书籍及其他需要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6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