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章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第十五条已修改在陆生野生动物资源集中的地区,根据需要设置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和放生等工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