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建立备案审查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备案审查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信息化。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