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第四章 审查第二十七条已废止经初步审查研究,发现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的,由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会同相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工作机构进一步研究。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