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第四章 审查第二十条已废止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依职权进行审查,对要求或者建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依申请进行审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专项审查。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