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第六十五条有效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服务单位,可以将服务和收费事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并支付代办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9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