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七条有效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农业农村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