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五章 建设用地/第三节 国有土地使用第四十四条有效本市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