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科普是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基础建设、基础教育和科学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9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