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七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服务质量监测制度,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等级评定和服务质量监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服务质量监测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作为其享受相关补贴政策的依据。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