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六条有效从事城乡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应当依法办理登记等相关手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配备与服务项目相符的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规范服务流程,公开收费标准,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