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三十三条有效企业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服务和生产新产品,可以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征集其所需的科技成果或者征寻科技成果转化的合作者。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9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