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相关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城市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