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燃气安全生产水平。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