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第三条有效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应当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统筹推进,坚持农户自愿、市场主导、政府指导、基层组织服务的原则。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