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八章 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十五条有效农村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区域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村民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村民委员会负责村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