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八章 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十六条有效鼓励村民委员会制定村规民约,督促引导村民参与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等活动。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