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本市建立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确定的机构负责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9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