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合理利用、永续传承的原则。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