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第三章 合理利用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红色文化遗存及其所承载的革命历史的研究,梳理、编纂和出版红色文化遗存相关资料,挖掘红色文化遗存的精神内涵和历史价值。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