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剑门蜀道的行为。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在剑门蜀道保护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地方法规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