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县(区)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剑门蜀道专项普查、调查,建立名录管理基础档案和信息管理数据库。

地方法规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