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有效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需要变动的建筑装饰工程及外型改变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