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七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