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条有效养老服务机构或者个人采用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补助、补贴、奖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责令退回,并处骗取补助、补贴、奖励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七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