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同步纳入城市数字化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9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