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第十条有效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单位应当管理、维护好本单位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正常使用,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并进行应急处理。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9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